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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在迪拜以“打新”名义,专骗中国人!判了!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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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N-auto opened this issue Oct 17, 2023 ·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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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在迪拜以“打新”名义,专骗中国人!判了!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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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迪拜设立窝点,以股票打新、推荐优质股为名,诈骗超500万元……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简称“松江法院”)对一起在境外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刑事案件依法宣判,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松江法院表示,境外诈骗分子利用投资者获取高收益的心理,通过打新股、谎称有内幕消息等,引诱投资者进入虚假投资平台投资充值,最终资金无法提现而被骗。法官同时提醒,投资者要警惕“打新股”“有内部席位”等消息,切勿相信非正规的股票推荐、推销行为,不要轻信非正规渠道的投资平台。

21名被告“组团”诈骗500多万元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境外电信诈骗案例。

平时热衷炒股的王女士,经熟人介绍,结识了一位所谓的“神人”。对方声称,加入群聊后,可以轻松帮她打新股和推荐优质股。王女士发现,群聊中,不仅能获得对方分享的强势个股、机构内部消息、私募打新策略,观看“内部”直播间,听投资“大神”讲解股票知识,甚至还能获得机构席位账户,而这一切只要通过指定平台就都实现。

面对“一级市场打新股”“一字涨停股”此类高收益诱惑,王女士通过“神人”推荐的平台开户,并向指定的私人账户转款购买股票。

一开始,王女士还能小赚几笔,正常提现。但等加大投资到十几万元时,不仅无法提现,王女士的银行卡也被冻结,并被踢出群聊。

经查明,让王女士一步步“远程上钩”的,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今年8月底,该团伙21名成员在松江法院出庭受审。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现场指控,自2019年起,胡某、朱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远赴迪拜,成立窝点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从国内招聘所谓的“讲师”“业务员”等到迪拜,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该团伙具体犯罪手法为:由专人对购得的实名微信号进行“养号”,业务员拿到养好的微信号后,由国内引流团队“上粉”,即将被害人引至业务员的微信号,业务员通过话术、聊天等取得被害人信任,引导被害人至相关直播间观看讲师讲课,讲师通过虚构有内幕消息、内部席位等,将被害人引流至诈骗窝点自制的多个诈骗平台进行“投资”充值,后通过修改后台数据等方式让被害人无法提现。

庭审中,大部分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作为团伙中专门负责“养号”的成员,江某供述称,该团伙有一个专门的微信群和微信“号商”联系,他们通过“号商”大量购买“养好的”微信账号,供业务员聊天时使用。

主管团伙后勤的王某表示,“这些账号随时有可能被微信封禁掉线,因此要经常看着,如果掉了就重新登录试试,登不上就换新号。”

至案发,21名被告人骗得多名被害人共计500余万元。审理中,21名被告人退出了部分违法所得。

诈骗团伙被判处1年半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审理,松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凡某、林某某等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梁某、吴某某等1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松江法院还认为,21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均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1名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或自首的情节,退出了部分违法所得,均可从轻处罚。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为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松江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等21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7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面对不特定人群电信诈骗“广撒网”的犯罪金额,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据松江法院解释,境外电信诈骗犯罪由于跨越了国边境,涉及跨境证据的提取和众多电子证据,受限于各国法律和政策的差异,且由于被害人人数众多,故较难形成完整的被害人名单和资金流向,对业务员各自诈骗金额的认定难度较大。

本案中,对于业务员诈骗金额的认定采用了2021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的规定,即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1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的,应当认定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法院还提醒广大投资者,面对不明来源的高额利息投资项目,要理性分析,识别真伪。

一是要通过合法合规的理财投资平台,如银行、基金证券,选择信誉优秀的公司进行投资,着重审查是否具有开设投资业务的资质。

二是对于投资项目及平台的信息,应当多留心眼,进行多方面调查,听取多方意见,提前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在能确定接受风险的情况下才进行投资,切勿盲目听取他人的片面之言。

三是要脚踏实地,保持平常心,杜绝投机心理。在高收益面前,要想想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如果急功近利,很容量被诈骗分子利用,导致缺乏理性而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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